企业理念信息披露方针

1.基本姿态

明电舍(以下简称本公司)和明电集团(以下简称本集团),为了确保企业活动的透明性,获得顾客、股东为代表的投资人,以及区域社会等方面的正确理解和信任,根据事先制定的规章制度及时披露企业信息。
其中为了和广大股东、投资人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努力采取积极披露信息为基础的交流措施。

2.信息披露的基本

  1. (1)本公司遵循金融商品交易法等各个法令(以下简称为各法令)以及东京证券交易所制定的“有关上市有价证券的发行企业的信息及时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为及时披露规则),努力迅速披露企业信息。
    同时,对于企业经营中无法披露的事项,也会给出不予披露的理由。
  2. (2)对于各种法令和及时披露规则的披露基准里没有提到的信息,只要能加深股东和投资人对本公司及本集团理解,我们都会积极并公正地给予披露。

3.信息披露的方式

  1. (1)涉及及时披露规则中披露基准的信息,以及被认为有利于股东和投资人的信息,都会通过东京证券交易所提供的及时披露信息系统予以披露。
  2. (2)除上述信息以外,其他被认为有助于加深对本公司理解的信息,都会根据内容在合适的时间,通过新闻发布,说明会和记者招待会等形式积极予以披露。
  3. (3)将在公司官方网页上及时公布以上(1)和(2)项的披露信息。

4.沉默期

本公司为了防止信息泄露,保持公平性,将决算日到决算公布日为止的期间定为沉默期。在此期间内暂不发表和企业决算有关的评论,也谢绝任何提问。

5.防止内部交易

公司信息在以以下任何方式披露时,都被认为完成了内部交易规则所规定的公开披露措施。

  1. 1.信息接受2个以上媒体报道后超过12个小时
  2. 2.相关信息在东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系统上登载时

6.有关对未来的预测(免责条款)

本公司披露的信息中,决算速报中记载的实际业绩以外还包括业绩预测/计划/事业战略等对未来展望。所有这些过往实际情况以外的信息都是本公司根据目前可能获得的信息做出的预测判断,其中隐含风险和不确定性。实际业绩和对未来预测的阐述之间有可能会产生很大差异,敬请知悉。